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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捐"空头支票"的企业名声扫地
秘书处
【新闻背景】汶川"5•12"地震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承诺的捐款,实际到位情况究竟如何?日前,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6月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这些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截至6月13日共计到位1553.453万元。
网友:捐款承诺变"空头支票"是在忽悠民众
妙龄美猪:救灾捐款,是爱心,是信誉,也是提升企业形象的契机。捐款是一种承诺,对不兑现承诺的企业要依法追缴,绝不姑息!
幽泉珞:有些企业趁此机会大做文章,大摇大摆地表示捐赠几百万、几千万元。我们要的不是空头支票。如果你们只是为了打广告,不要用几千万的数字来忽悠民众,不要伤害我们的心!
大致若鱼:要及时曝光"骗行"。对那些有意逃赠和拒绝履行捐赠协议的,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使那些无良捐赠者"偷鸡不成蚀把米",成为反面教材。不能便宜了沽名钓誉的企业!
放言轩:承诺轰轰烈烈,践诺不着边际。种种"空头慈善"现象,伤害了善良人们的心灵,使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蒙羞,严重损害了慈善事业的诚信度,影响了社会风气。
射手7克拉:台上慷慨解囊,台下耍太极,这简直就是无赖行为。爱心捐助不是儿戏,想玩就玩,不想玩就拔脚走人,这是个关系诚信、关系责任、关系道德的问题。不说一诺千金,至少不能丧失起码的企业诚信和社会责任感。
高山有好水:"捐赠秀"不仅让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和相关企业尴尬,更伤害了慈善事业本身。某些企业利用自然灾害大做免费广告宣传,借此博取名声和美誉,事后玩起"空头支票"的把戏,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欺诈,是在发"国难财",令每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感到齿寒。
让"不做实事、借机出名"者名声扫地
香香栗子:慈善是爱心事业,不是企业作秀的道具。要使慈善成为"实心捐赠",首先要大力宣传正确的慈善观念和道德意识,引导人们凭爱心和良知来对待公益捐赠,淡化广告效应,少些功利意识。其次,有关部门也应完善工作细节,提高慈善捐赠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醒来的时候:从长远看,国家应出台《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募捐资格认定、募捐程序、监督方法等,让真正行善者美名远扬,让那些"不做好事,只想出名"者名声扫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那只耗子:一个社会责任感不强、敢公开叫卖爱心,敢玩"爱心游戏"、开"空头支票"的企业,很难说它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银行应把兑现爱心的承诺作为企业贷款信用的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把公众对企业的评价纳入银行的信用评判标准中去。捐款献爱心要量力而行,但一旦认捐,就要拿出诚意。
高山有好水:"捐款秀"亵渎诚信,欺骗社会。我们应强化契约意识,用足用够现有法律,让那些"捐赠秀"无处藏身,进而对慈善事业保持足够的敬畏,相信,那些别有用心的伪善企业便会"吃一堑长一智",从心底里断掉"免费挣名声作宣传"的念头。
益言九顶:将铿锵有力的"语言承诺"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承诺",同时让群众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在直播"承诺"之后,也将其"践诺"的相关情况公开、公正、透明地展示给群众,才能一诺千金,"秀"出精彩,赢来更多的掌声。
★编者按
捐赠不兑现很可能涉嫌违法。企业与慈善协会,双双出席捐赠仪式,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既成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相关企业及负责人,在承诺捐赠之后,获取了相关荣誉,受到媒体的追踪报道,知名度大大提升,拒不兑现有利用捐赠的幌子牟取私利的嫌疑。这种倾向法律必然予以制止,否则,不仅可能对我国的慈善事业造成重创,也将使社会的诚信度大大降低。
捐赠承诺意味着契约关系的形成,相关捐赠承诺人必须兑现,否则,法律应该强制执行,以确保捐赠承诺人对承诺的遵守,同时,也维护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作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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