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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宝华,1916年1月出生,河南省南召县人。我国著名的企业管理学家、教育家。1985年至1991年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和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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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流动人口服务体制:四转变闯出新路

秘书处

    广东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推动工作方式的"四个转变",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广东实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刘玉浦介绍说,广东是全国劳动力的输入大省,暂住人口总量从1982年的不足50万人,增加至现有的近3000万人,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员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给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广东在近年来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上突出了四个转变:
    转变一:从部门管理为主向政府综合管理转变,建立政府综合管理的领导体制和信息平台。
    广东在各级政府办或综治办设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在各镇街设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各居(村)委设立服务管理站,目前已形成省市县镇村五级综合管理体制。在省市县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四级人口信息网基础上,建成了集暂住人口登记、注销、函调、统计、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信息子系统。各地还将分别隶属于公安、房管、计生等部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队伍进行整合,全省组成了一支近4万人的综合协管员队伍。
    转变二:在管理导向上,从限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管理。
    近几年,广东省着力从实施民生保障工程、加大维权助困服务、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加强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至去年底,广东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人数均居全国第一。广东还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已为跨省流动人口计生服务投入超过4亿元。
    转变三:在工作方法上,从简单粗放向规范文明转变,推进依法管理和文明执法。
    广东省人大、省政府制定、修订了《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12个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制度。
    针对一半以上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的实际,广东落实了"以屋管人"的措施,推行了物业小区式、旅业式等行之有效的出租屋管理模式。深圳市按照"村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推行出租屋编码卡和签订责任书制度,出租屋登记管理量从两年前的200万套增加到目前的320多万套,登记掌握流动人口数从原来的700多万增加到现在的1200多万。
    转变四:在经费保障上,从收费渠道向财税渠道转变。
    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政府相继取消了原批准收取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出租屋治安管理费、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只保留暂住证工本费一项(每本收5元),而广州市从2007年10月起率先取消了暂住证工本费。全省取消的收费每年为流动人口减负30亿元左右。
    2006年,广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将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应征税费全部返还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支,填补了不向流动人口收费后出现的管理经费空缺。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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