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简介
商会章程
申请入会
资料下载
商会动态
最新公告
专题报道
焦点新闻
会员服务
投资合作工作委员会
财税金融工作委员会
法律维权工作委员会
救助维权
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
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
在粤豫商
南粤大地
人在他乡
会员企业
供求信息
创业经验
项目推介
河南在线
河南招商
联系我们
金色桥梁 合作与交流 优势互补 维护合法权益 经济、技术、人才协作
【最新公告】
河南名人榜
返回主页
返回列表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申报纳税期限顺延问题的通告
秘书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春节休假的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2008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2005年8月→2008年8月 广东省河南商会 联系电话:020-81218160 81219153 地址:广州市沙面三街3号 邮编:510130 客服邮箱: hccgp@163.com 维护: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20-33857750/84289451 设计总监:航亿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