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商会简介

加入本会

商会动态

在粤豫商

经贸商机

河南风情

管理新知

联系我们

金色桥梁   合作与交流   优势互补   维护合法权益   经济、技术、人才协作

最新公告

河南名人榜

    袁宝华,1916年1月出生,河南省南召县人。我国著名的企业管理学家、教育家。1985年至1991年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和党组书记。
 
 

返回主页

返回列表目录

  您的位置→首页会员服务→文章(信息)正文

郑州市新增建设用地不再盖商品房

秘书处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之前,郑州市内五区新增建设用地,不再用于开发商品住宅。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公布,对郑州土地政策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工业用地不得"协议出让"
    《通知》中规定,各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对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以前,经营性用地出让实行"招拍挂",而工业用地大多是协议出让,导致基层政府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造成经济的低成本扩张。今后,工业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必须在土地有形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不得再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私自开发"城中村"将查处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之前,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年度计划指标由郑州市政府统一调配。市内五区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重点产业项目以及公益性、基础性设施项目,不再用于商品住宅开发项目。
    "城中村"改造用地,被纳入政府储备范围。凡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城中村"土地,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规划手续,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开发改造的,按违法用地依法查处。
    同时被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的,还有拟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原划拨、出让土地,旧城改造(包括危旧房改造)用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存量土地,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城中村改造土地,重点发展区域用地以及政府确定纳入储备的其他土地。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2005年8月→2008年7月 广东省河南商会
  联系电话:020-81217717 81219153    地址:广州市沙面三街3号  邮编:510130  客服邮箱: hccgp@163.com 
维护: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20-33857750/84289451  设计总监:航亿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