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商会简介

加入本会

商会动态

会员服务

在粤豫商

会员企业

河南在线

联系我们

金色桥梁   合作与交流   优势互补   维护合法权益   经济、技术、人才协作

最新公告

河南名人榜

    李德生,河南新县人,曾任中央副主席,国防大学政委,北京军区、沈阳军区司令员,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返回主页

返回列表目录

  您的位置→首页河南在线→文章(信息)正文

河南:学校不得拒接收农民工子女或收借读费

秘书处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昨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流入地学校不得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收取借读费,不得拒收。
    通知称,全省各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或收取借读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对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的行为要有明确而严格的处罚措施。切实做好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对学校擅自提前招生、违规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或跨地区招生、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或违规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0371-69691881, 0371-69691777。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2005年8月→2008年8月 广东省河南商会
  联系电话:020-81218160 81219153    地址:广州市沙面三街3号  邮编:510130  客服邮箱: hccgp@163.com 
维护: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20-33857750/84289451  设计总监:航亿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