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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省河南商会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秘书处
各会员、各分会(办事处):
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河南商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商会执委会")。
一、执委会的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理事大会作出的决议、命令、任务。
2.研究决定商会人事变动问题,批准理事以上会员加入商会。
3.批准商会各项规章制度。
4.批准秘书处工作计划、年度预算,批准各委员会工作计划。
5.处理商会其它重要工作。
二、广东省河南商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方思文 卫中安 李忠延 肖锋 强保良 常远 周世恒 孙长江
候补委员:赵青林
三、执行委员会会长(简称"商会执行会长"):方思文
广东省河南商会
200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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