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商会简介

加入本会

商会动态

在粤豫商

经贸商机

河南风情

管理新知

联系我们

金色桥梁   合作与交流   优势互补   维护合法权益   经济、技术、人才协作

返回主页

返回列表目录

  您的位置→首页公告→文章(信息)正文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秘书处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在上述背景下,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年底又出台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并同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新旧所得税法存在哪些差异?各种税务问题应如何处理?新政策下,企业可获得怎样的优惠?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如何筹划?这一系列问题摆在企业面前。
    针对上述热点问题及企业的现实需要,我商会特别邀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ALLIOTT GROUP中国区总裁,北京大学MBA,上市公司华源制药(股票代码600616)独立董事,广东省河南商会副会长兼财税金融委员会主任携华必信会计集团有限公司资深税务顾问定于:
    时 间:2008年4月26日(星期六) 09:30-12:00
    地 点:东莞市东城区景湖花园会所3楼会议室
    以生动活泼的周末专题讲座形式与大家就这一专题进行现场沟通、交流、研讨。帮助我商会会员企业了解和掌握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进行税务规划。
    收 费:未交纳2008年会费的会员仅收会务费、资料费380元,已交纳2008年度会费的会员免受会务费、资料费。
    请各地市办事处(含筹)告知各位会员。
    详细内容请点击本文最下方的《专题研讨会附件》。
    广东省河南商会财税金融工作委员会
    2008年4月23日
   

相关链接:
专题研讨会附件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2005年8月→2008年5月 广东省河南商会
  联系电话:020-81217717 81219153    地址:广州市沙面三街3号  邮编:510130  客服邮箱: hccgp@163.com 
维护: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20-33857750/84289451  设计总监:航亿苇